根据< <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员工管理的通知>>〔教电(2015)20号〕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高考期间员工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1、6月7日、8日高考期间,各年级辅导员每天清点员工人数,不允许请假;
2、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员工,严格审批手续;坚持谁批准,谁负责;
3、对无故未到校者,要逐人查清去向,对去向可疑者,要深入追究,直至查清。
加强宣传教育工作,让广老员工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、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。对已违规报考、试图参与作弊的,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,退出考试的,一律不予追究;如执迷不悟、铤而走险,必将受到严厉惩处。凡替他人参加考试行为、组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,一经查出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触犯法律的,交公安、司法部门处理。
1、各年级要责任到人,对工作不负责造成替考舞弊者,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。
2、加强对员工生活区域的监督管理,如发现组织替考、寻找“抢手”、售卖考试答案、作弊器材等线索,要及时清理、报告;对举报人员,有关部门要给予保护和奖励。